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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因两瓶过期啤酒被罚两万元

发布时间:2025-01-14 17:33:20来源:
近日,河北邯郸一家超市因出售两瓶过期啤酒而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两万元的罚款,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该超市位于邯郸魏县,经营者为申书芬。去年9月,一名顾客在超市内购买了一瓶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份的啤酒,并在购买后向市监部门进行了举报。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登门检查,发现冰箱中还有另一瓶同样标注为“生产日期2024年1月份”的过期啤酒。

针对此次检查,执法人员不仅没收了这两瓶过期啤酒,还将之前几个月售出的啤酒也纳入了检查范围,从而认定该超市违法所得70元。在此基础上,市监部门对超市作出了罚款两万元的处罚决定。

超市经营者申书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对这样的处罚感到难以接受,认为此事不过是小错误,却遭到了重罚。申书芬及其代理律师王艳涛均表示对处罚不满,认为这一判断明显不合理。

对此,魏县市监局表示,已经就此事召开了听证会,并将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再决定最终结果。市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已经安排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以寻求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此次事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超市日常经营的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市场监管与经营关系的思考。在不时传出的顾客投诉与市场监管之间,商家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经营成本也在不断上升。

食品安全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罚,市监部门一直采取严格的态度,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然而,在处罚力度上,如何平衡商家的经营成本和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也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责编: adm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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